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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路径浮现 方案在三中全会后出台

发布日期:2013-11-1 8:36:47  浏览次数:1266次  【关闭窗口】

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这是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传递出的权威信息。


国资国企改革始终是市场关注的热点。据记者了解,今年来,国资委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对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要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实践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具体措施。

“其实,黄淑和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已传递出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致路径。”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对记者说。


黄淑和在会上指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的部署。对此,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要牢牢把握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立足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夯实国有企业作为合格市场主体的体制基础。要认真研究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要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显然,国资国企改革将在四大方面有明确目标。”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记者说,这四个方面即:一是“进和退”的问题,要明确央企及国企在哪些领域有所进退,特别是要加快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二是企业自身改革,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推进董事会建设等;三是建立适应市场化的企业运行机制;四是解决央企国企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


李锦还预计,当前市场较为热议的国企分类监管途径以及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等较为关键性的问题,也有望在下一步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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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出台


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形成上下联动的改革局面。”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并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


“当前,各省市国资委要切实承担起指导推动本地区国有企业实现保增长的责任。”黄淑和表示,当前,地方国有经济运行出现下滑的情况,应当引起各地国资委的高度重视。1-8月份,不少地方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下滑现象,其原因比较复杂。从外部环境看,主要是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定,钢铁(行情 专区)、煤炭、有色金属(行情 专区)、建材、化工(行情 专区)、重型机械(行情 专区)、造船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大多陷于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经营困境。从内部因素看,一是企业增长模式和经营方式还比较粗放。过去效益来源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投资规模上不去,经济效益势必下滑。二是企业运营质量不高、管理不精细。今年的成本费用和负债规模持续上升,且增幅高于同期收入和资产规模增幅。三是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竞争力不强,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较弱。四是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一些地方仍在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造成重复建设;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清理整合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导致整体效益下降。


黄淑和指出,各省市国资委对重点亏损企业,要一企一策,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要指导企业大力开拓市场,着力推进精细管理,降本增效。同时,注重防范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金融衍生品等业务风险,防止出现新的损失。要指导企业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决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止住出血点。并从严从紧监管国有企业投资,严控非主业、产能过剩以及超过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大力整合辅业资产,推动国有资本向本地区优势特色企业集中。


黄淑和表示,我国国有企业仍处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新的部署。各地国资委要要认真研究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政策措施,根据放宽市场准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要求,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要根据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研究界定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深入探索分类监管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要指导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提高技术含量、增加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为重点,促进国有企业现有资源向产业链的关键环节集中、向价值链的高端集中,着力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支柱企业。要指导推动地方国有骨干企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海外战略布局,构建国际化经营网络,不断提升全球化资源配置能力,为培育一批国际跨国公司奠定基础。


黄淑和指出,下一步国资委将积极推进国资监管综合(行情 专区)性立法。继续建议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条款,加快起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方式和手段,探索分类监管,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同时,指导企业抓紧建立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向境外业务延伸,嵌入境外上市并购、重大项目承揽等业务流程,实现国际化经营活动从项目可研到决策、从谈判签约到运营的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证券日报)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倒计时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未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预计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扩大对民资开放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分类监管的核心将是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涉及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不得超其薪酬40%的上限考虑放宽;优先股等资本市场工具有望在国资大幅撤出的领域派上用场;在国企重组上市的过程中,民资将获得更多参与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昨日发布消息,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0月20日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


实施分类监管涉及央企拆分


按原定计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内容包括国企下一步改革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路线、时间等方面,因种种原因还在酝酿中。


按目前进度,此前拟定方案的少部分内容将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大部分内容将进入会后国资委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不同于十八大报告中的寥寥几句,业内预期此次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报告内容将较为细致、可操作。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不同业务的厘清是焦点与难点。


人们对国企有那么多的意见,就是因为对国企的分类没搞好。中国的国企太大,中石油(行情 专区)、中国电信这些企业既有政策性业务,也有竞争性业务,很难管理。


执行国家政策的电网、采油等业务如果亏损,国家来补贴,没问题,但经营性业务也在同一个企业内,造成‘交叉补贴’。分类管理还涉及关于国企整体上市的争论,政策性业务是不宜上市的,如果各种业务分开就好办,业内人士表示。


业界对国企业务的分类有多种,一般央企的主营业务属垄断性,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属公益性,也有提法将前两种统称政策性,其他业务可划归为竞争性、市场性或经营性。要把国企业务界定清楚,就涉及包含多重业务的大型国企的拆分。


“拆分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只是操作中困难重重。国企的改革难度就在于太大了,同一企业包含各种性质的业务,很难拆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大方向是原则性的,一定会逐步推进。”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可拆分的领域,业内人士建议可以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做起。国企改制重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石油、电网、铁路等领域的国企应该聚焦主营业务,如油气采集业务可以垄断,管道业务和终端的加油站其实可以放开;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可以拆分;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应该分开。“如果基础部门和行业的利润上去了,实际上提高的是全社会的运营成本,带来的负效应将大于国企得到的利润。”


推进国资证券化


民资有参与机会


当前有观点对推进国资上市有质疑声音。知情人士称,国资监管要求,下一步的方向仍是用好资本市场,推动以上市公司为平台的资源整合,推进国企整体上市,意在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通过市场的监管最终实现对国有资本的监管,二是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


“目前国企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找到国有大企业与市场经济融合的方式。改革方向是坚持走向市场,而非私有化。在现阶段,已经不能够简单沿用10多年前县以下国有企业卖给小企业的办法。改革的方式需要转变,这就是在国有体制下依托资本市场对这些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造,通过企业上市实现公众公司改革。通过整体上市,也可以加快企业现代化管理机制的变革,引入更多民资,”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


目前,在钢铁、有色、船舶制造、水泥等行业的国企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专家表示,这也是一些国企重组或上市的好时机,并且其中有民资参与的机会,在以前的“好日子”里,鲜有国企愿意把资源拿出来与民企共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指出:“现在正是想上市但产能过剩、业绩不好的国企‘做功课’的时候,可以先做股份制,把股权多元化,吸收民资,把该剥离的剥离了,进行内部技术改造,等日子好过的时候顺势上市。产能过剩是‘一阵子’,不是‘一辈子’,以钢铁为例,未来在城镇化和中西部地区发展两方面,建设住宅和基础设施需要大量钢材,钢铁大有用武之地。有战略眼光的民资现在选择和国企一起‘过冬’,将来则有望迎来春天。”


另外,预计三中全会后有望出台的《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将继续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途径,进一步深化对民资开放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9月提出“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行情 专区)、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行情 专区)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指出,国企改革也是民企的机会,此前的“新旧36条”已经对民资开放了绝大部分可放开的领域,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出实际行动来破除国企垄断,打破人为设置的“玻璃门”,促进国企与民企的共赢。


“凡行业限入、管制、垄断的领域,一定存在服务拙劣、贪污腐败、市场扭曲、民怨沸腾等诸多现象。除航空业外,仍有石油及天然气、卫生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电信等行业,”海通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副总裁李迅雷()表示,放松管制、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迫在眉睫。为降低触发改革的临界点、推动改革及早进行,以触动存量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可先从外围的要素价格、行业准入改革入手,以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定价和打破垄断来动摇某些国企的垄断地位。资源要素改革如能推进,国企改革有望迎刃而解。


股权激励上限考虑放宽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方也频频“亮剑”国资改革,出台国资兼并重组整合政策,上海、重庆、北京、深圳、武汉、云南等多地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加快国资证券化的目标,鼓励整体上市。上海近期提出下放权力、推行股权激励、修改考核机制,更是被视为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开端。


“地方国资改革推进很快,有些地方甚至对地方的文化、金融、实业的国资进行了大口径的监管,”相关人士表示,国资委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省市一级的国资改革可以步子迈大些。


目前,国资委十分重视上海国资委提出的改革版本,内部讨论、制定政策时常以其为基础,借鉴其中内容,如股权激励。国资委2008年出台意见设置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上限,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股权激励收益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境外红筹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业内人士透露:“现在股权激励在国企中使用面还不够广,期权激励的形式还不够多。下一步有望加大对国企股权激励的力度,上限将放宽,有观点提出最高可至薪酬的数倍。”


一般职工持股也会用得越来越多,让股权或期权的形式在企业应用面更广,激发员工热情。考虑到在大企业中,员工持股操作难度大,且股权过于分散将减小持股的激励作用,这种安排将主要在中型国企中推开。


优先股等资本市场工具在下一步的国企改革将可能派上用场。相关人士透露,在国资将大幅撤出的领域,如果国资还要保留一定控制权,就需要通过黄金股和优先股来控制。尤其是公用事业,城市用水、公共交通等已经开放,其他成分的资金占比较高。在这些涉及百姓基本生活的领域,要使用黄金股等来维持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经济的掌控力。


此外,国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配套改革的进度也要跟上。“比如用国资的收益填补养老金缺口,虽然在推进,但比较慢。事到如今国资改革已经不是国资委一家之事,需要在战略布局上有更高层面的推动,涉及财政、税务、社保、民政等多部门一起来努力。未来国资改革会往大家想象的方向去做,”胡迟表示。(中国证券报)

优先股:金融和国企改革的润滑剂


近日包括银行(行情 专区)、电力在内的部分企业酝酿优先股试点,令优先股再度甚嚣尘上,部分专家甚至认为优先股会给银行股带来牛市。


就国际上看,可看作为一种无限期固定收益债券的优先股,目前实际由一般性融资工具变成了特殊性目的工具。美国优先股起源于1830年代铁路公司向市场的融资,规范发展于20世纪中后期,但180多年的发展使其在同普通股、债券等的竞争中不断失利,据彭博统计,2013年6月,美国市场中活跃的优先股清算价值共3795亿美元,这相对于几十万亿美元的普通股或债券等可谓杯水车薪。同时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为避免损坏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地位,购买了银行优先股等,穿透出优先股已变成一种特殊目的工具,而非市场主流产品,且在可转债等混合资本品种层出不穷下,优先股的市场地位再度堪忧。


不过,当前中国发展优先股确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这种可行性不应是把其作为普适性的市场交易品种而存在,而应是作为完善和重塑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及促进国企改革的一种过渡性市场工具。之所以强调不应作为一种与普通股和债券一样的市场交易品种,原因是中国股市是个典型的融资市,推出一个主要强化融资功能的市场交易品种,很容易导致市场的逆向选择,强化股市融资功能,而削弱市场制度建设功能;殊不知,优先股作为一种类似于无限期债券,不用偿付本金,而放大市场的风险偏好和金融杠杆率,若优先股的固定股息为8%,甚至更低,那么其杠杆率不仅高不可攀,而且刺激风险偏好者不负责任地放大杠杆。显然,在优先股股东几无投票表决权,及国内股市缺乏集体诉讼、辩方举证等制度护航等背景下,这只会助长市场投机,导致市场柠檬化。


之所以优先股可作为一种中国资本市场制度重塑和国企改革的过渡性市场工具,源自中国股市主要以国企为主,而国企不可回避的是产权虚置,即存在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双重委托代理风险,且国企的官僚行政化架构较浓,而现代企业制度文化匮乏等,使国企的投资决策带有明显的长官意志,经济可行性则甚至不是其主要的决策参数。通过发行优先股,把大部分国有股权由普通股变成优先股,强化国有股权的分红权,将为国企注入较强的财务硬约束,即庞大的国有优先股基数预示着每年将从国企分到巨额股息,促使国企经营更市场化、商业化,进而督促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文化重塑,使国企更像市场主体。同时,一旦国有股份逐渐转为优先股,对整个国内股市来说,就有助于内生出有效的市场机制,进而改变其融资市的不利格局。


总而言之,最近国研中心公布的“383”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八大改革就包括国企改革,若能把优先股作为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过渡市场手段,而非是银行、电力等资本密集型行业的一个新融资工具,优先股将可成为助力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润滑剂。(21世纪经济报道)